(一)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
“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
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以提供公共服务为目标,要求将公平与效率的原则体现在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相比过去生产建设型财政体系的管理目标、原则以及运行机制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近年来,财政部在支出管理方面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科学且具有强约束力的现代支出预算制度为主线,从预算、执行、决算三个环节入手,进行全面、系统的配套改革,国家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刚性要求越来越严格和规范。而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家新修订了《会计法》,出台了《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但现实情况是仍然存在着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理财的意识淡薄,不能从法制的高度来对待财务管理工作,对预算的法律约束性认识不足等问题,尤其是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不经管理程序批准,随意在项目之间调整经费以平衡支出,在项目经费中开支与项目无关的费用,不按规定取得合法原始凭证、不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报销支出,外协经费管理制度不严、手续不健全,拨出经费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