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老多了,浑身脏巴巴的,头发秃得没剩下几根,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原本讨人喜欢的鬈发已稀稀拉拉,两只耳朵张了开来,在眼白上和刮得干干净净脸上细嫩的皮肤上布满了红红的血丝。他说起话来不很正经,嘴里像是含了什么东西,舌头转动不灵了,不过他一口牙齿还是齐全的。
我喜欢与乐观、见多识广的人谈天。我清晰记得他那些奔放、滑稽的歌谣,脑子里还回响着外公对他评价:“要说唱歌,他算得上是大卫王,说到干活,简直是押沙龙①一个。”
我俩身前的林荫道上来来往往的是一班衣冠楚楚的行人:有穿红着绿的太太、官员和军官。舅舅穿的是破旧的秋大衣,皱巴巴的帽子,红棕色的皮靴,缩头缩脑,显然为自己的这一身打扮而感到丢脸。我俩进了波恰伊峡谷的一家酒馆。在朝市场开的一个窗口占了两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