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用血分身把秦明带到死胡同去,他就能够轻而易举地逃脱了。
之所以半步至尊司寇代,会选择他来查看四个仓库,正是因为他常年掌管着月轩世界,对这里非常的熟悉。
其他武道实力超越绝世的毒魔,绝对不会来这里。
他不同,他掌管着整个月轩世界的毒魔,而仓库是重中之重,他自然过一段时间就会来看看。
正因为对这里很熟悉,所以他才想到用迷宫来迷惑秦明。
“前面就有一条死路和活路,我完全可以使用血分身,分身走死路,我走活路。”想到这里,亦夏没有任何犹豫,咬着牙使出了血分身。
血分身很强,但代价也很高。
血分身必须要使用他的血肉,平时他会积累血肉,在关键的时候使用。
一次两次血分身没什么,但连续不断地使用,会把他积累的血肉都用完。
“若是血分身能够使用别人的血肉就好了。”亦夏心中想道。
要知道为了积累血肉,他平时吃很多,而后活生生的放血、割肉,要多痛苦就有多痛苦。
可不可以养胖一点,不把肉割下来呢?
也一样,在使用血分身的时候,也是瞬间把身上的肉割下。
平时还可以用丹药辅助,在战斗中用血分身一口气割肉,那感觉绝对是痛不欲生。
也因为使用血分身的条件很苛刻,所以一般的战斗,能不使用血分身,就尽量不要使用血分身。
现在不使用血分身就可能被秦明杀死,所以逼不得已之下,哪怕血分身再珍贵,他也必须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