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类社会产生的自然前提与现实基础
社会不同于自然。在社会领域中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并追求某种目的的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社会历史的特殊性犹如横跨在自然与社会之间的“活动翻板”。在唯物主义历史观产生之前,即使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当他们的视线由自然转向社会,开始探讨社会历史时,几乎都被这块活动翻板翻向唯心主义的深渊,从而制造了“物质的自然”和“精神的历史”对立的神话。
社会又离不开自然。从发生学的角度看,人类社会的产生就有其自然前提。现代科学证明,人和人类社会是从古猿及其动物联合体的生物学结构演化发展而来的。古猿的生存环境、体质形态、群体结构,构成了人和人类社会形成的自然前提。
从生存环境看,由于当时气候条件的变化,以及热带草原向森林的“进袭”,古猿的生存环境有一个从林栖到地栖,直至完全转入开阔热带草原的演变过程。与生存环境的这一演变相适应,古猿的行为方式发生转变,并促使其体质形态和群体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