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石块落在王麟的后心上,宛若重锤凿破鼓。王麟嘴里再度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啊——”,口吐鲜血,双手抱着战马的脖颈昏迷不醒。
“啊———”另外一声惨叫,紧随其后。富平寨大当家王昌披头散发脱离战团,仓皇逃命。头上的铁盔不知去向,后背,腋下,前胸等处,都染满了红。
“文叔,别管我,盯死他!”邓奉浑身上下红得像刚刚从血泊中捞出来一般,双目当中也燃烧着红色的烈焰。
众寡悬殊,唯一的破敌之策,就是擒贼擒王。只要赶在其余骑兵冲过来之前,先砍了其首领,群贼就会立刻失去主心骨,即便不当场做鸟兽散,也不会再有人敢阻挡大伙的去路。
不用他提醒,刘秀也知道该如何去做。挥舞着环首刀,跟富平寨大当家王昌追了个马头衔马尾。
贼人的头领武艺很高,作战经验也极为丰富。若不是此人接连两次被王麟的求救声分了心,自己想要抢在群贼围拢过来之前将其击败,根本没有任何可能!而现在,甭看此人身上带伤,只要他能重新鼓起勇气回头迎战,依旧可以凭借充足的兵马力挽狂澜!
所以,刘秀只能选择追杀到底。即便不能成功将前方这个看起来是贼军首领的家伙阵斩,也坚决不给此人重新振作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