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接受摩根的苛刻条件,以摩根雄厚的实力来挽救危机;要么拒绝,任由国家财政进一步恶化。
总统急得坐立不安,每隔五分钟便借口去洗手间,走到另一间房子中,和财政部长商量对策。
结果,在摩根咄咄逼人的攻势面前,在国库空虚不堪一击的窘境面前,总统完全屈服了。摩根拿出巨资帮助财政部渡过了难关,而摩根在承包下的公债交易中净赚1200万美元,并从一项特别争取的国际协议中,得到了更大的好处。
这已不是一般的强盗了,而是大盗、巨盗,趁火打劫居然“劫”到了国家的头上,摩根真可算上胆大包天。
虽然绝大多数的商家都不会像摩根那样胆大妄为,这种发国难财的做法也应该反对,但当竞争对手出现经营上的危机时,趁机大举出击,这是法律允许的。
20世纪60年代,香港地产业一度大幅滑坡,许多地产公司倒闭,地产市场一落千丈。
面对地产公司极度混乱、极度困难的状况,一家叫做“永业企业有限公司”的老板却果断地闯入了地产界。几年后,又重组为“新鸿基企业有限公司”,瞄准那些濒临倒闭的地产公司,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大量吃进楼宇和地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