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安处,该学的东西确实太多。这是因为治安处管的东西太多,而且这些管着的事儿又往往太复杂。例如说治安处就管着两件极费力不讨好的工作:禁放和限养。
这两个词儿都是公安机关的人常说的简称,一般老百姓猛然听到会不知所云。禁放,完整地说是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养,则指的是城市限制养狗。这两件事儿都有明确的法规,却都直接和老百姓们产生冲突,是治安处的民警们最头疼的工作。
今年的春节是治安处民警们过得最窝心的一个舂节,原因就是我们市的禁放法规终于被老百姓们给彻底粉碎了,七八年的禁放过程完全成了啼笑皆非的一出悲喜剧。
当年宣布禁放法规通过市人大审议时,我们的老处长就表示反对,他认为这是瞎扯淡,是人大代表们闲得没事儿干。什么噪音啊,什么污染空气啊,什么伤人啊,着火啊,中国人放了几千年炮仗了,怎么着了?过年连个响都听不见,那还是过年吗?老头儿话虽这么说,可身为警察,法律还是要执行的。他亲自主持会议布置这项工作,拍着桌子批评大家思想跟不上形势,说现在是文明社会了,不那么什么的陋习就得改改了。到会准备讲话的市局主管局长在一边听了哧哧地笑,说你得了吧,我可听说你就不理解,说了不少怪话?”这位局长和老处长也是公安学校的同学,俩人从来不分你我,不然也不会当着那么多下属说这个话。大家听了局长的揶揄,也都笑起来。老处长却一脸严肃地说:“我是不理解,但我会坚决执行。可老百姓呢?同志们呀,这可不是件好干的活儿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