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果的普遍信仰的前提为自由意志是任何结果的原因。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感觉有因果关系。还包含了这样一种感觉,即任何原因都不是结果,而只有意志是原因的时候才是原因,总是如此。我们的意志行动不是必然的——它是包含在“意志”的概念中。在原因之后的结果是必然的——我们这样感觉。认为我们的意愿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然,这也是假说。
长期以来,我们都是把某种行为、性格、生命的价值放在目的和意图之中,换言之就是为了目的本身而表现、行动和生活的。因为,兴趣的这种原始的特质最终还是要发生危险的转折。——即,倘若现象的无目的和无意图性更多地一再进入意识的话。这么一来,似乎是在暗藏着一种普遍的贬值:“一切都没有意义。”——这句伤感的名言的意思也就是说:“一切意义都包含在意图之中。倘若没有意图,也就没有了意义。”依照这种观点来说,人们就不得不把生命的价值放在“后生命”中,要不就放在观念,或人类,或民族,或超越人之外的不断前进的发展过程中;但如果这样,人们也就进入到目的的无限发展过程中了。因为,人们最终需要为自己在“世界发展过程”中谋求一席之地(这也许是紊乱的鬼神说的影响所造成的,即认为这就是走向虚无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