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对词的意境和风格的创新,还突出地体现在他将诗的理趣注入词中,创造出许多情、景、理相融的作品。这类富有理趣的词作,除了《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之外,还有《水调歌头·黄州快哉亭赠张偓佺》《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浣溪沙·山下兰芽短浸溪》等,都是苏轼在词中创构形而上的哲理境界的巨大收获。
其四,形式、音律的突破和表现手法的发展。词原是配合音乐歌唱的,它的格律在有些方面比律诗严,如不仅分平仄,还要分“五音”“五声”“六律”“清浊轻重”。如果死守音律,就不能适应词的内容的革新。因此,苏轼有意在一部分词中突破音律束缚,不为应歌而作,以便更充分地表情达意,使词成为一种独立于音乐而不完全离弃音乐的抒情诗体。晁补之说:“居士词,人谓多不协律,然横放杰出,自是曲子中缚不住者。”(《能改斋漫录》卷一六引)陆游也说,苏轼“非不能歌,但豪放,不喜剪裁以就声律耳”(《老学庵笔记》卷五);还说,取东坡词“歌之,曲终,觉天风海雨逼人”(《跋东坡七夕词后》)。这说明苏轼懂音律,苏词具有很好的音乐效果,只是有时他不愿思想内容和艺术表现因迁就音律而受到损害。事实上,苏轼很善于利用长短句的错落形式,造成有韵律的节奏,用字造句也力求铿锵。据《铁围山丛谈》卷四说,《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就曾由当时的歌手袁绹演唱过,今天读来仍能感受到它的音乐美。在语言上,苏轼也打破了以前的一些清规戒律,因为那些规律只能使词保持纤弱的格调。只要恰当地表达他的思想感情,任何词语都可入词,形成一种清新雅练、劲健晓畅的诗歌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