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 农村社会保障与土地流转的相互关系
对于当前农民而言,其保障来自三个方面,家庭保障、商业保障以及社会保障。家庭保障作为一种传统的保障模式主要是以家庭为责任主体,在长期共同生活过程中内生出来的互惠机制;尤其对于养老而言,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养儿防老”。商业保险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这种保险形式是建立在契约自由的基础之上的。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养儿防老”“靠天吃饭”的传统保障模式已经无法适应,而商业保险在农村的普及程度较低且费用较高又没有补贴,所以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当前农民最重要的保障模式。
6.2.2.1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能促进土地流转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基于“理性经济人”的本性,在比较利益的驱使之下农民早已不再将土地上的收入作为唯一的经济来源,进城务工,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不过,大多数农民在从事非农产业取得收入的同时,并不放弃土地,以便从土地取得较为稳定的农业收入,作为家庭收入的底线。[17]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在没有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确保农民无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土地依然担负着重要的稳定器之功能,农民以土地收入作为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和最基本的抵御风险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