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议程设置功能”理论所考察的,不是某家媒介的某次报道活动产生的短期效果,而是作为整体的大众传播具有较长时间跨度的一系列报道活动所产生的中长期的、综合的、宏观的社会效果。这里着眼的是传播媒介的日常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活动产生的影响。
第三,“议程设置功能”理论暗示了这样一种媒介观,即传播媒介是从事“环境再构成”作业的机构。也就是说,传播媒介对外部世界的报道不是“镜子”式的反映,而是一种有目的的取舍选择活动。传播媒介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报道方针,从现实环境中“选择”出它们认为重要的部分或方面进行加工整理,赋予一定的结构秩序,然后以“报道事实”的方式提供给受众。在现代社会里,由于大众传播是人们获得外界信息的主要渠道,不管这种“再构成”作业是对现实环境的客观反映还是歪曲的反映,都会影响到人们对周围环境的认识和判断。
(郭庆光)
22.“议程设置功能”理论与“框架”理论有何异同?
目前的“议程设置功能”研究,是在传统的媒介议程与公众议程的相互影响之外进一步探索媒介议程对事件属性和受众归因的影响。这一类型的效果研究,被称为“框架”理论。“框架”理论自20世纪80年代兴起,如今已成为传播效果研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理论。